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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合同中需要约定有关增项的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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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14:00:03 | 只看该作者
装修过程中的增项,一般都是业主临时决定新做个柜子,或者多设管道.....凡是预算表中没有的项目,业主要求要做,就肯定是增项了,
原则上,既然是增项就应该支付增项的钱,
但是有的增项比较小,一般200以下的费用装饰公司都能接受,,也有可能是装饰公司的现场管理(项目经理)一定要签字画押才着手增项,增项,存在就是合理的。
有的增项因为装饰公司处理不当造成的,业主应该拒绝,比如拆门洞,不小心把整面墙都拆散了的也有,重新砌墙这个增项就是装饰公司的责任了,于业主无关。
有的增项是双方现场沟通决定的,比如原预算和设计上没有窗套,又需要做,那就是增项了。
有增项就有减项,比如预算表里某某的面积,装修公司虚开了很多,一旦查出就按实收方进行结算,
图纸上有,预算里也有,而现场操作确有必要省略的,双方一致认为可以忽略不做的,也是减项,,,
装饰公司的合同上应该都有一条:按实结算!
至少我的合同里有这条{: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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