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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三口之家 于 2013-10-4 23:19 编辑
谢谢大家的各抒己见。
针对我家的情况是否是违章呢,首先要看有没有对第三方的采光通风及整个设计及外观受影响,如果都具备这些条件,那肯定是物业第一时间告知我,当然从物业角度出发他们做到了,但作为一个业主同时也是一个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同时,那需要他们拿出相关的法规政策来说话,我们已经书面申请书给物业,这个不是业主与业主之间的沟通问题,这是物业要与开发商共同出面对房屋建设设计缺陷做出一个合理的弥补方案的问题。
物业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我们两家的问题,而是整个小区有这样套型的问题,所以我告诉物业,为了邻里关系的和谐,物业需要替业主们解决进户门淋雨问题,物业可以学习其他小区结合相关条例拿出一个如何顾及双方统一规划一个如何封过道的方案,而不是封与不封的方案选择。
---------------下面来说说这些违章,你知道吗?:
我看帖子里有很多做不锈钢防盗窗的,挑出去很多,这个就属于违章,但是在人性化操作面前城建规划部门规定防盗窗挑出去不得超过25公分左右(大概是这个数字具体不记得了),
如露台搭建阳光房也是属于违章等等......
还有老小区顶楼搭建隔热层,城建规划部门规定,搭建的高度不得高于多少是可以的。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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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作为业主不管是哪一方,各自都有维护各自的权益的权利,但是都应该要拿事实依据说话,再严厉的法规条列都是以事实为准绳而制定的,所以界定一定是会去遵从事实的,并且尊重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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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金虎同志说的,我有些小不利的因素,这个你知道的,物业没有执法权,执法部门如果执法应该会通知我的,如果是邻居作为,我已经告知物业了,如果需要拆你们给个手续我自己拆阿,但是我现在这个是好好的阿,你们看好,如果哪天天谁敲坏了,我找你们物业的呀,我交给你们了阿,给我看好了。
哈哈,在没有界定违规之前是合法的,所以合法的东西就应该得到合法的保护,我一年两千多物业费交出去了,还怕没人看呀......{:soso_e120:}
我不用担心拆的事情,因为如果我违规了一定会有正确的法规来规范我,所以我也很想学习学习这样的法规{:soso_e112:}{: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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