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装修没底吗?那就请个第三方独立监理吧!
查看: 446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验总结] 【收房费用篇】业主在收楼时应该要交多少的费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2-17 15:1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收楼时到底要交多少费用,很多业主并不清楚,所以往往助长了发展商乱收费的行为。在这里要提醒,按规定,一次性缴交费用如下:
1.水电费周转金,多层住宅一般是高层住宅的一半,按户计算;水、电费周转金必须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直接通过银行自动缴费的,可不收取。
2.装修保证金,多层住宅一般也是高层住宅的一半,最高收取额度按当地法规执行。
3.装修垃圾淤泥清运费,原则上由业主自行清运,需物业公司清运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并报分管物价局备案;业主以书面明确不进行装修的,不必缴交;业主装修完工,经物业管理公司检查验收,没有损坏公共部位和设备设施,装修保证金应于检查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回业主。
4.公共设施费用,在销售商品房合同未有明确配套而新增加的设施,可收取下列费用,已明确的配套项目不得重复收取:A、公共防盗门费:按实际支出分摊,并需出示有关费用凭证;B、有线电视初装费;C、管道煤气初装费。
另外,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以下规定不能收取的费用,应引起业主注意1)、供水、供电一户一表(含抄表装置)设备;(2)、信报箱、通邮费;(3)、电话管线费;(4)、装修管理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