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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两个半月。因为在我未改任何设计方案,未提出任何增项的情况下,装修公司做到近一半时,提出好几个项目不含在半包的装修费中,要求加价。半包76000,公司提出加价3万,加个几千也就算了,几万我肯定不认可。那么,就停工互相扯皮了。当时我已付4万,按照公司流程,先水电,然后瓦工,再然后木工。由于我家使用水暖,怕后面木工吊顶不小心砸坏地面,就私下和项目经理协商,先吊顶再瓦工进场。幸亏这么干,吊完顶,地面找平后,公司提出加价。我估算了下工程量,交了4万,公司也差不多干了3万多,我们是弱势群体,他不干就算了,自己认亏,总比加价3万好。但是自己不能单方面停工,找人干。在律师的指点下,先发函给公司,要求开工,在函中规定时间完工。在规定的日期前我不能开工,但是到了规定完工日期,找个有资质的第三方来测算我家已完成的工程量,就可以自行开工。若是公司过来找茬,那么就等公司起诉你,总而言之,自己准备好合同,工程量报告,和自己觉得有用的材料,友情提醒一下,律师说,打官司不仅仅看合同条列,开会资料,PPT,照片,公司曾经的承诺,只要你能举证,都是合同的一部分。我按照律师的建议先发函到装修公司,结果,在我函中规定的日期前两天,装修公司要求和我协商。协商结果是,按照原价格继续开工,不追究原先的责任。好嘛,装修一套房子,不仅成了半个监理,而且连法律知识也补了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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