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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所述为真人真事,如有雷同,说明已中招。
前几日接到一个老会员的电话,咨询了一个问题,
说他有个同事找的市区一家装修公司,还在设计和报价阶段,因为不满意设计和价格,不想给这家公司继续做下去了,
但是如果这样做了,已经交到装修公司的一大笔钱就拿不出来了。
再细问,原来情况是这样的,
某日,这个业主参加了这个公司在市区某酒店举办的设计会,会上,一阵营销手段狂轰乱炸,
什么风水讲座,什么前二十个签单可以首席设计师打二折啦,
然后,台下就坐不住了,纷纷签单,
交完了2千的设计定金,又再交了8千的施工定金,还签了一份合同。
现在,业主反悔,装修公司说,那好,按合同办事,你还得贴补我们多少多少,
业主一听就傻掉了,翻出合同仔细看看,还真是这么回事,
我让那老会员拍了张照片传我看,白纸黑字,果真是怎么回事!
是“工程总造价”而非“定金”的20%,这两者之间的悬殊可大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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